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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业科技》投稿须知

 
《江苏林业科技》投稿须知
1:内容要求新颖充实,论点明确,数据可靠,文字精练,图表正确。论文、研究报告、文献综述一般不超过5 000字,文前附有精练的中、英文摘要,关键词(3~5个);技术介绍、经验总结不超过3 000字;短篇报道不超过600字。
2:文稿稿面要清晰,或通过本刊邮箱发电子文档。照片图尽量少用,并尽量用黑白照片,有放大倍数,比例适当,大小适中,线条均匀分明。
3:参考文献选主要的(一般引用论点、数据、方法、公式的文献)近年内正式出版的科技期刊或书籍等,文献需按文中引用(在引用处右上角用[ ]标出文献号)顺序编排,著录项目要齐全,多个作者,必须将前3位全部列出,之间用“,”号相隔,3位以上,后加“,等”或相应的文字如“,et al”。
4:来稿请附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简历及研究方向(任选);基金项目(即科研项目来源):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本刊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基础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等优秀论文将优先发表,版面费优惠,且稿酬从优。
5:来稿文责自负,但依照《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进行修改、删节。如作者不允许对文稿作修改,请在文稿中注明。如不同意其他报刊转载或摘编作品,亦请在来稿时声明。来稿请自留底稿,发表与否均不退稿。经有关专家审查利用与否,编辑部及时函告作者,3个月未接到通知,可自行处理。在此期限内,切勿一稿2投或多投,以确保本刊的首发权。若发现他刊已用的来稿,一律作废,版面费不退,本刊已刊出的将不发稿酬。
6:来稿请注明第一作者或联系人工作单位、姓名和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7:来稿一经发表,酌致稿酬(含版权转让费和其他出版物转摘稿酬,视为作者将稿件的各种出版权(包括纸型出版权、复制、发行、翻译权以及光盘、网络等电子媒介的出版权等)转让给《江苏林业科技》编辑部),并赠样刊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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